深圳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化技能人才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5 17:40 浏览数:

  各有关单位、考生: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化技能人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17号)和《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47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本年度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考期安排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期安排

  (一)我市社会化鉴定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报考。本年度考核批次调整为10批,包括社会考生考核7批,职业院校学生专场1批,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2批(详见附件1)。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资格报考。按照《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粤人社职鉴〔2019〕103号)、《关于调整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技服〔2020〕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时间详见附件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进行报名。

  二、咨询电话

  0755-88123369,0755-88123389

  三、其他要求

  (一)电子照片要求。为进一步简化职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本年度起我市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上直接打印获证人员照片,考生需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相片(详见附件3)。

  (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47号)要求,考核过程中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鉴定考核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当主动配合鉴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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